今年5月31日,揭阳市侨联在市侨联大厦八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全市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谢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受中国侨联副主席、省侨联主席王荣宝委托,省侨联副主席、市侨联主席黄庆华代表省侨联在会上讲话。市侨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侨联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办)侨联主席、村(居)委会侨联组织“五有建设示范单位”的侨联分会主席共145人出席会议。会上,全市村级侨联组织以上的九个“五有建设示范单位”的负责人分别作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做法。这次会议主题为:“按照中国侨联八届三次全委会和全省侨联主席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省侨联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9]31号)文件(以下简称粤办发31号文)和《中共揭阳市委办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市侨联工作的意见》(揭委办发[2010]24号)文件(以下简称揭委办发24号文),切实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全市基层侨联‘五有’建设上新台阶”。这次会议是一次既回顾总结又部署工作,既畅谈经验又分析现状,既加温鼓劲又催人奋进的会议。这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侨联提出的坚持“上下贯穿一条主线”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市一品牌”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侨联“五有建设示范单位”,扎实推进基层侨联组织全面发展,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市侨联在省侨联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粤办发31号文精神,发挥优势,夯实基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基层侨联“五有”建设当作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来抓,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健全组织体系,扩大组织覆盖面,强化组织功能,不断夯实侨联组织基础,有效地发挥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侨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其主要做法和体会如下:
一、获取成效与做法 (一)以粤办发31号文为动力,把深入贯彻落实粤办发、揭委办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侨联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当作侨联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近年来,我市各级侨联把贯彻和落实粤办发31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粤办发31号文赋予侨联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分管侨联工作领导等分别作出批示:“市侨联要牵头落实粤办发31号文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拟出实施意见方案,加以贯彻落实”。为此,我市侨联成立了贯彻落实粤办发31号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级侨联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市侨联领导班子还组织下基层调研,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侨联工作实际,反复研究,不断完善,撰写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市侨联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呈送市委领导并作专题汇报。还先后征求各县(市、区)党委、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侨联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后提请市委审定批准。市委高度重视,于2010年11月22日出台了揭委办发24号文作为新时期全市侨联工作指导性重要文件。目前,全市各级侨联组织正在以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揭委办发24号文,并结合实际拟出贯彻实施意见,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1] [2] [3] [4] [5] [6] 下一页
|